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老人旅游摔骨折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上海老人旅游摔骨折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上海六旬大妈宜家就餐摔伤残,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获支持?
我认为应该是超市的全责,他们应该按排二男二女专职伺候这个人面兽心的老寿星,二个男仆一左一右搀扶着老太婆子,二个女仆则负责喂填鸭一样喂养着老太婆。最后老婆子吃饱拉完后再派专车送回家伺候老畜生钻窝睡觉!
开饭店要多请服务员了,看见顾客离座就要利马搀扶,要不哪位滑一跤赔不起啊。顾客就餐要服务员喂食,别被汤菜烫到,或被杯子碗什么的割破,吃鱼一定要细心把鱼刺清除,要是卡到嗓子眼得让你赔死。
这个判罚我觉得没毛病,你要是说在宜家的家具区自己带吃的然后摔倒那没道理找人家的麻烦,但是在餐厅区吃饭,餐厅有必要尽最大的努力避免顾客发生意外,所以在餐厅摔倒的时候餐厅必然是有一定责任的,无论是椅子太密集导致闪避不及时还是地太滑,总之排除掉呼吸碰瓷的原因,餐厅和顾客都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
在餐饮用餐摔倒了、受伤了、致残了,餐厅该不该赔偿?大部分情况下,除非是你自己“作”,否则餐厅都该赔偿一部分。这没毛病。
要注意在这个案件中大妈其实是承担的主要责任(超过50%的金额由大妈自己承担的)宜家承担的是次要责任,这是适用的一种无过错原则:如果公共场所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提醒与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什么叫提醒与安全保障义务呢?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也给了大家***的理由,但注意并非狮子大张口索赔的依据。在这里,大妈鉴定有一定伤残情况赔偿6万余元,看得出的确比较符合正常情理。
如果餐馆的安全卫生环境或其他设施有不足,所导致的损伤,餐馆自然应当按比例赔偿部分。
说到宜家,餐厅确实有很多不足之处。
出门在外吃饭,难免碰到磕碰发生。但比起一般的饭店餐厅,宜家的餐厅不知道大家去过没?恰好昨天我去了深圳宜家买东西顺便吃饭,虽然不是本案中的上海宜家,但作为品牌连锁企业,作为类比看看也可以提提他们的不足之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老人旅游摔骨折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老人旅游摔骨折赔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