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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大妈带女儿去吃自助,饭没吃上摔骨折了一口价三万五,你怎么看?
在回答前看了大家的回答和评论,我只想呵呵了。
去正常消费,出现意外,寻求赔偿,怎么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怎么到你们嘴里就变成不起山,穷疯了呢。都市场经济多少年了,还兴店大欺客这一套呢,还真以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像小羔羊一样好糊弄呢?
说归正题,张女士的索赔完全没有问题,我在你的店里消费,你自然有义务向我提供安全的环境和安全的服务,摔了,伤了,不管怎么样饭店都脱不了干系的。别和我说为啥出去吃饭,搁到你你头上,你说不好比这娘俩更暴躁。
其实吧,这件事情的正确解决方式是这样的:摔倒后第一时间拍照留证据,然后和店家协商,无果的话就报警,这样在派出所就有出警证据了,然后去医院检查,如果需要就住院,别怕花钱,起码咱家人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嘛。在警察的协调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态度比较好,差不多就解决了吧,走司法程序太麻烦太累人了,拖的时间也太长,能不上***就不上***。
如果还不行,保留好看病期间的所有单据,陪护费误工费这些也最好能留有证据,如果有伤残,还需要在出院后做伤情鉴定。现在,完整的证据链就形成了,走司法程序吧。对方是饭店,只要按照这样的程序走,他自然会出现,会主动协商的。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不怕麻烦,我国的司法程序比较复杂,也许会拖几个月,别担心,多跑一跑,多咨询下;另外,不要被动,也不要胆怯,不要被对方的态度影响。要记住,我们是要解决问题,达到赔偿。不来医院看望病人就不来好了,谁也不会愿意主动赔偿的,可他们是店嘛,是有法人的,有 主体的,强制执行也是有可以抵债的物品的。
正常情况,一旦***,对方一定会要求和解赔偿的。不怕!
呵呵,这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张女士介绍,前两天,她和女儿去太原迎泽区并州路中正天街一家自助餐厅吃饭,而就在进店取餐的时候,由于地面滑,她一个踉跄重重摔在了地上。可哪里料到,这一摔竟然摔成骨折,还住进了医院。
手术后,张女士回家安心养病,可期间,该自助餐厅工作人员的态度让她一直无法接受,也迟迟不肯解决此事。就此,该餐厅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迟迟没解决,是因为双方关于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并且张女士一家的赔偿要求一变再变,这时才一直拖延。
而张女士的女儿表示,她们只要求餐厅赔偿35000元即可,赔偿金额也不会再改变了。
最终,餐厅负责人承诺会在半个月之内,给张女士一个妥善合理地意见。
咳咳,看明白了么?这件事情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说:
第一就是:从消费者来说,应该赔偿的,饭店是消费的地方,应该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协商不好其实走司法程序比较好,如果人家骨折真的够级别做伤残鉴定,赔的会更多!
第二就是:从商场来说地面滑,应该放上警告牌啊,你啥没有放,这是你的不对啊,再就是,消费者上来就要那么多钱,我该觉有点穷疯了的样子,再怎么样,你也得商量一下,自己要那么些钱……
主要就是还需要看你伤情啊,并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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