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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有让你觉得毁三观的亲戚吗?
邻村的一个老表阿志,在9O年代初,他看到家旁边几户人开始着手建楼房,都说准备建二层和三层,这几户人家都是到外地打工挣钱回来的。但他心痒痒,手痒痒,也想建一栋属于自己的房产,多威风呀。
但是阿志当时沒有建房的财力,沒有建楼房的能力,怎么办?他老婆提出向岳父岳母先借5万元,先建一层,等以后有钱了再往上加建。当时阿志的岳父母做肉猪生意,有些钱。借5万元不成问题,说好在10年内还完,无需利息,还5万就行了。
到200几年,还钱时间到了,岳父母到女婿家讨钱,女儿女婿装作一脸懵逼,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当初你们说是送钱给我们建房的,沒有说借钱问题,如果当初说要还钱我们就不会建房子了。岳父母怎样苦口婆心地劝他俩还钱,阿志夫妻一口咬定是送给的。
阿志老表夫妻硬生生地懒掉了他岳父母这5万元,当时90年代,5万元是个大数目了。这是毁三观的亲戚,一般女婿,女儿做不来,也不会做得如此毁三观。但表哥阿志夫妻却做到了,人才呀!
现在20年过去了,阿志夫妻早已与外家继绝了关系,无任何来往,沒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儿和女婿,毁三观了吧?
什么叫三观不正 ?
非得随着你的三观才算是正确的吗?
所谓的“三观不正”是相对的,1+1=2 也还不是绝对的呢,更何况人是有百样啦。
就连唯物主义 与唯心主义争论了若干年,尚无正误结果呢。
我们凡夫俗子怎可随意判定谬误。
存在就合理,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必定是有他一定道理的。
房改刚开始的时候媳妇单位盖了几栋集资楼,我们去丈人家说,如果它们需要让它们优先购买因为媳妇的工作是它们找的,它们说没有钱。我和我爸商量了一下,老爸借了点钱加上家里的积蓄购买了一套小户型单元房,交了款拿上了钥匙,简单的打扫了一下高高兴兴住了进去。第二天丈人丈母娘带着小姨子浩浩荡荡的住了进来,我当时很单纯也就是借住几天吧,两家六口人住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谁也不方便,就这样它们一家三口毫无羞耻,不知廉耻的心安理得的住了二十多天才极不情愿的搬走了,过了半个多月丈人一个人来了对我说:房子是它的,理由就是媳妇的工作是它找的。原来它惦记上我老爸出钱买的房子了,我当时正在吃饭,直接把碗摔了就出去了,第二天它一个人灰溜溜的走了。我就想不通它们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想法,它们也这么敢做真敢说,太不要脸了吧,一分钱不想出就想空手套白狼的霸占别人的财物,天底下还有这么不要脸的畜生东西。
肯定有啦,不过不怎么来往就是了。有人说,三观只有不合没有不正,这岂不是没有了是非观念?我们提倡包容宽容,有容乃大,不等于不去评判是非对错,沒有界限没有底线的人生并不令人羡慕。
中国女人缠小脚经历了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是怎样的?
1.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2.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缠足:1.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2.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便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给妇女带来严重的痛苦。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百姓人家旅游攻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百姓人家旅游攻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