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疆旅游被打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疆旅游被打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没有遭遇过抢劫,***如遇到了你会怎样?
我没遇到过,我个人认为:抢劫是有备而来多是暴力行为,有生命危险。遇到抢劫时,在避免不了又无法对抗和难以保证人财两全的情况下,把财物及时给他们,再寻机报警。前提是必须保住自身安全,避免无谓的伤害。
在现在生活中可以说遇到抢劫的机率非常低了,有以下几点,一是国民的教育和学校的法律普及,对任何个人都有法律观念,不敢以身试法。二是法律法规的健全,越来越对公民的权利和生命的重示。。三是国家对天网的普及和公安部门对城市巡逻的全方位覆盖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如不幸碰到抢劫,不要慌张沉着冷静,以自己生命安全前提下,屈从犯罪嫌疑人,进行自救。记住抢劫者外貌特征和逃跑方向不要冲动与抢劫者扑斗,立刻就近报警。
抢劫这件事情的具体事情具体对待。如果歹徒拿着刀对你进行抢劫的话,你第一件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保护好自己,把身上的财物及时的给歹徒,然后立***警,这是你的做的最明智的选择。在小的时候我遇到过抢劫。几个小混混堵住我管我要钱。我连思考都没有把身上的两块钱及时给了他之后就不了了之了,我也没有报警,毕竟那个时候非常的小。在这里给大家讲两个所见所闻的事情,因为抢劫发生的故事吧。我女朋友有一次在网吧上网。有个人就过来拿着他的手机就跑了,然后我女朋友就出去追那个人,就给我女朋友推倒在地,手机也抢走了。在抢夺的过程中那个人就告诉我女朋友说你如果再追的话,我就一刀捅死你。结果我女朋友就没有追,然后他就跑了之后我报警啊,听说警察把他抓到了。这个事儿就完了,另一期***是我的一个同事遇到了抢劫和他搏斗,结果被歹徒吃了好几刀,在医院ICU抢救了好多天才算挽回一条命。和大家分享一下,以上这两件事情让大家自己思考吧。
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所有的性侵案,如果有金钱的交易,就变了味道,原本的舆论是一面到的抨击鲍某某,如今随着***的发展,真相已经浮出水面,第一鲍某某是一个禽兽不容解释,第二鲍某某和韩某某是收养关系,两人在收养关系的前提下发展为同居关系,已经是触犯法律!必须严惩!第三,养女韩某某在向警方报警被性侵,但是事实并没有发现鲍某某对养女韩某有威胁和暴力等行为,完全是两人自愿行为,而且养女韩某某,每次和鲍某吵架后就报警,和好后又向警方否认报警,真是把大众当***!我认为鲍某犯了罪!但是韩某也有罪!雪崩下的雪花,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对于鲍某某性侵案结果和处罚有何看法?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看法
- 严格处理!驱除出境!吊销律师执照,这才是执法严格,性侵案不成立,因为鲍某某和韩某之间没有胁迫和暴力威胁的行为,双方属于自愿,但是两人在收养关系的前提下有了同居关系,这样是违法犯罪,而且在调查性侵案的同时又发现了鲍某的其它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并且驱逐出境,让其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不得入境我国,断其命脉!
总结:“驱除出境真的都是宽容,如果是本国国籍就应该入刑,让其在监狱度过余生,道德和法律上都是败类,让其受到严惩才是王道”
@西北田野 新型职业农民为你答疑解惑
答,我认为官方虽判鲍某某无罪,但他永远无法洗清自己的罪名。因为他本是律师,又偷改国籍到美国,又回国取得律师证,在加韩某某的多次改口,改年龄等,这些行为、都是他无法洗清罪的,只能说俩人目的不纯,各投其所号,都是二货,人类的败类,渣子,逐出境外是合宜的谢谢。
首先搞清楚一个问题:鲍毓明被驱逐出境不是因为性侵***案,而是因为其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所以才被驱逐出境。
性侵案结果反转
这一点是最让人意外的,在这起案情上鲍毓明显然是冤枉的,他被所谓的养女韩某某和她的家属给坑了,目的么,就是博取关注博取同情,吸引眼球,或许还有想要获得赔偿金的可能。
反转几大因素:
- 韩某某提供了虚***的出生证明和证言,将19***年10月出生改为了2001年8月出生,她在第一次与鲍毓明见面,也就是2015年10月的时候已经年满18岁了,不属于未成年人。
- 警方在调查中并没有发现鲍毓明有暴力胁迫韩某某***的证据,鉴定结果显示韩某某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
- 韩某某从一开始就是在说谎,从年龄到证词,成功的把鲍毓明给搞臭了,如今虽已真相大白,可鲍毓明这个标签很难抹掉了,人们想起这个名字就会想起性侵案,鲍毓明马上就要被驱逐出境,洗白无望了。
鲍毓明从一开始也确实没有安什么好心眼,他收养韩某某的目的显而易见,与其说二人是养父母的关系(并无收养手续),不如说说包养关系,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被驱逐出境实属咎由自取
在性侵***案中鲍毓明虽然无罪了,但在调查性侵案的时候警方却查出了鲍毓明违反律师执业法律法规的案子,原来鲍毓明在2006年的时候取得了外国国籍,之后隐瞒不报仍然作为专职律师执业,其涉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非法虚***材料,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紧接着就是驱逐出境的处理决定。
对于鲍毓明来说:被如此处理也是一种解脱吧,不管再怎么洗白,他也背负着性侵***的标签,在国内也再难混出头,去国外那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从头开始吧。
对于韩某某:一定要追究其与其家属的责任,***证,报***案,玩弄司法机构,玩弄舆论,罪名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判,一切按规定处理就好。
官方调查结果,没有证据证明鲍毓明涉嫌性侵!没有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总体来说,基本算是女方在诬告陷害鲍毓明。现在是鲍毓明没有事情,女方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我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人,同时对于捏造事实而意图陷害他人的行为同样应当严格打击。女方通过媒体公开***,可能是想通过媒体来施加压力。但案件闹得越大,最后事实反而更清楚。不过,北京司法局吊销鲍毓明律师执业资格证,公安部对鲍毓明驱逐出境。鲍毓明与“养女”之间因为身份、性别、年龄、经济等各方面存在巨大差距,使得多数人一开始便倾向弱者“养女”一方。不过从鲍毓明公布出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已有不少人认为不存在性侵的问题。但这起***更大的推手应当是媒体的报道问题。媒体一开始的报道便是根据女方个人陈述来报道,并且整个报道的写作都容易让公众对于小孩产生同情。希望我们媒体在报道时,还是应当更加客观全面,如果仅仅根据某一方的陈述来报道,容易给公众对于案件的认识造成偏差,影响公众的判断。
你旅游时敢一人露宿野外吗?
我们一家三口自驾游经常单车野外露营,走过西藏、川西、贵州、海南等地方。在露营地的选择上也比较随意,经常是荒郊野岭找个离开主路的小河树林就扎营休息了,目前为止运气还比较好,没有遇到过什么意外情况,但说实话心里是有点忐忑的!上周自驾川西小环线在塔公草原附近的一个河边休息遇到带旅行团的阿坝藏族导游提醒我们注意安全,说那里以前是有名的黑风岭常有抢劫等治安事故!所以我觉得自驾露营还是应该谨慎一些。
说实话,我还真不敢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独自露营。不管怎么说,出门在外安全第一,何况自己还身单力薄。更何况我也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独自一人在户外睡觉,真没有这种胆量。亲近大自然,我认为在白天就可以了,没必要在晚上寻求***独自去露营。
首先,要分什么地方。如果是真正的无人区,还是不敢的。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如果出现了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其次,一个女性最好或者说千万别一个人帐篷露营,并非好事儿。帐篷还是人多点的时候最好,毕竟安全些。
十几年的户外体验,这已不是问题的问题了,危险往往是心里层面的,自己吓自己。只要不是在原始森林,熊出没的地方,人为的风险一般不存在。户外宿营一般不会带大量财物,加之宿营行为的偶然性(相对不法分子),发生盗抢的概率几乎零,所以安心可尽情享受户外乐趣。
火车站大妈口中吆喝的50元一晚的宾馆能睡吗?有人尝试过吗?
五十贵了,一般都是家庭宾馆,很安全,也很卫生,可以免费使用洗衣机,***洗衣粉,特别方便,我一直都是住家庭宾馆,冬天有暖气,夏天开空调一天加10元,我开始住的都是20元,后来改造了,空间大了,现在是30元,住习惯了感觉很好,我喜欢。
住什么宾馆取决你自己的收入,谁都想天天住如家,住格林豪泰,关键是咱们消费不起啊!一天吃住加在一起才补助150元,吃饭早晨羊肉汤一碗12元,两块钱的丙,中午要半份凉菜8元,一瓶啤酒5块钱,一碗鸡蛋汤5元,一个肉饼5元,加在一起就是23元,每天一包利群14元,晚饭和午饭基本雷同,这样算下来补助是够的,像我们业务员跟乞丐差不多。
不就是睡觉吗?无所谓,在我的眼里只要干干净净就行,其他没有什么要求,咱们的目的是省钱,所以别提条件,还想吃免费的早餐,这种价格肯定没有,还想带卫生间,这种价格想也别想,大家说对吗?
即便一天补助1000元,我肯定还是选择住普通宾馆,省下来的钱我不能拿回家吗?为什么非得浪费掉呢?咱是普通人,所以生活就得简单一点,我没有追求,只希望平平安安,这是我的追求。
在我的眼里住哪里都一样,我喜欢便宜的,因为我是农家孩子,咱就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追求只要省钱就行大家怎么看。
火车站大妈口中吆喝的50元一晚的宾馆能睡吗?
第一次,到一个新地方,可以住。
一般这样的宾馆都是不临街或者临街宾馆太多,客源少。
至于这样的宾馆安全不安全,有没有特殊服务,主要是看你自己的阅历。
经常出差的人,到了一个新城市,一般都不在离火车站很近的地方住宿。
离火车站很近的宾馆临时住客多,客源流动性比较大。
一般都在离火车站200米以外找宾馆,因为这样安全系数高。
如果需要住几天或者以后经常来,先找个宾馆住下,第二天,多走几个宾馆,看看宾馆性价比,是不是有很多常住客。
很多业务员差旅费都是包干的。有的住便宜旅店,多开住宿***(这是过去,大部分是国企业务员),可以多报销差旅费。
以前经常出差,也经常听说过火车站,汽车站大妈拉客住宾馆旅社有猫腻。很奇怪,这种拉客住店现象依然存在。只不过隐蔽了一点。
实事求是,我以前出差,都在车站附近找旅社。其实,有没有猫腻,可以看出来的。明明知道有猫腻,还得偏偏去住,那是他心里的问题。我偶尔遇到过,但赶紧走人。你只要不进屋,不用怕他。
虽然我经常在车站附近的旅社住宿,次数多了,也有了经验。比如单位办的招待所,以前还有居委会办的,一般来说,是相当安全。
我住过居委会大妈办的旅社,她们也是为了创收,挣一点收入。住宿条件简陋,但比较干净整洁。也提供饭菜,份量多,价格便宜,味道确实不咱地。不管那么多,出门在外,省几个钱也是好的。
我也住过家庭旅社,现在可能没有了吧。其实就是房东房子多了,比出[_a***_]子挣钱多。一家人挤在一起,誊出几间住房,供旅客住宿。条件一殷,就是住家人过日子。提供房间,床铺,热水,卫生间公用。价格便宜,不提供饭菜。
确实,这些旅社住处偏僻,不拉客也没有人会去。也是为了生活,挣几个钱。应该理解的。
尝试过,掉入了大妈的圈套里!
在火车站的外面,有很多的大妈,举个牌子,口中吆喝着住店便宜,50块钱住一晚的宾馆,二十四小时热水,环境干净舒适,还安全,这些大妈会主动找下车的乘客,去推销她口中经济又实惠的宾馆。
我有一次和女朋友出门,就被这50元一晚上的宾馆坑了,中了大妈的圈套,我和女朋友刚下火车,走到车站外面,就有个大妈热情的迎了上来,说她家的宾馆经济又实惠,环境干净安全。
我和女朋友就相信了这个大妈,这个大妈领着我们,钻到了一个车站旁边的胡同里,在一个没有啥明显标志的房子前,停了下来,这个大妈就说到地方了,进屋里我和女朋友,就拿出来了身份证,让大妈给身份信息,记到了本子上。
我和女朋友是开的一间房,刚开始这大妈也没说什么,领我和女朋友就到了一个房间,一进房间看那环境,当时我就后悔信这大妈了。
这屋子里一地的烟头,还有股脚丫子的臭味,被子看着也是很脏,带那象油渍一样的东西,但住宾馆的钱,也交给大妈了,大妈看出来我不满意了,先说话了,要是不想住,那宾馆钱交了,可就不退了。
我觉得钱都交了,就和女朋友凑合一晚吧,这大妈就走了,晚上天也很晚了,我和女朋友也要休息了,这宾馆大妈,开始敲门了,我打开了门,这大妈说的话,差点没把我气晕倒。
这大妈说了,说我和女朋友不能住在一起,说晚上有查房的,没有结婚证不能住一起,我说这是我女朋友,有啥不能住一起的,这大妈说,店里就这规定,要是有来查房的,怕惹麻烦。
这大妈说必须还得在开个房间,这把我气的,你说我是个外地人,我也不敢惹事啊,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当时我年龄也不算大,实在无奈,只能给我女朋友在隔壁,又开了一个房间。
这50元的宾馆大妈,是满满的套路,这是故意胡说八道的,我在大妈的套路下,只能开了二间房,还得跟女朋友分开住的,因为那天很晚了,我和女朋友要是不住那,就得跑挺远去找宾馆住。
所以出门在外的人,还是不要贪图便宜,住那50元一晚的宾馆,因为很容易掉入套路里,这是我住50元宾馆遭遇到的套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疆旅游被打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疆旅游被打劫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