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旅游被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西安旅游被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西安银行被罚对储户有何影响?
西安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公司,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应该是有独立的行为能力的企业,如果有了违规行为的话也应该独立的承担责任。而储户是和银行签定的合合同并不涉及银行的违规问题,所以并不应该承担银行违规的责任。
对用户影响不大,但对本行业务影响比较大。因为储户所有业务都是以合同形式存在。因此,即便银行被罚,也不受此影响。但即然银行被罚,肯定银行出现了违规行为,在社会层面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肯定会影响到该银行业务,从而企业业绩肯定受到影响!回答完毕!
不知道限行规定,外地车下西安高速后被罚200元,司机:不应该罚款, 你怎么看?
学一学兰州吧,外地车进市区时下高速收费站以后会收到短信提示,三天之内不限行,超过三天和当地限行政策一样要罚款扣分。这样挺人性化的,之前也没有这样实行,导致旅游旺季客流量大减所以有了三天不限行的政策。
我觉得要看它的行驶轨迹,或者看他有没有来过西安在决定处罚,它要是第一次来我觉得口头警告,来过或者西安周边的地方的车牌那它肯定知道西安限行并且不是才开始实施限行我觉得它故意的,想着有的地方外地车牌去别的地方限行不扣分也不罚款只是口头警告
西安奔驰女车主******定论:奔驰金融外包违规被罚80万。你怎么看?
好。一直缺少银保监会最后的定性和处罚决定,终于补齐了,但是其他车主不合理服务费,怎么处理,还没有结论!等待中。
先八卦下,最后奔驰女车主也没有买奔驰车,而是买了长城WEY-VV7车,为长城营销点赞!
“提供虚***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报表等文件资料,由银保监会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这么看来,处罚应该是最轻最轻的。要么是奔驰汽车金融的认错改正态度好,要么是银保监会认为情节不够严重。
如果结合奔驰金融勾结空壳公司“元胜公司”收取3%服务费,而且长达数年,这个处罚数额是不是有点少?
奔驰女车主分期购买奔驰,借款金额为41.9万,但是为借款,支取服务费为1.26万元,这笔款项由第三方公司元胜公司留存4000元,返给奔驰8000元。我们可以认定奔驰金融和4s店共同收入8000元。
其实这是一个很奇葩的事情,奔驰女车主车是在4s店买的,手续也是4s店办的,钱是由奔驰金融给付的。元胜公司在其中没有起过任何贡献,为什么由他来去收取总费用呢?归根结底他就是一个奔驰金融的马甲,也就是奔驰金融的收款白手套,也是买车时的一个套路。
奔驰金融公司作为正规的持有银保监会发放的汽车金融牌照,在各地4s店做着这种乱收费的事情,还隐瞒收入不向银保监会汇报。
奔驰2018年在中国卖出64万辆车,其中汽车金融净收入13.41亿元,业绩下滑20%,其实下滑的部分就是上述服务费部分,也就是说奔驰汽车金融一年可以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手法,可多赚2.6亿元。
刚才测算,仅2018年奔驰汽车金融就可获利,2.6亿元,在过去多年来,他一直用此手法来变相赚钱,累计非法收益肯定是以数10亿元来计算。此次处罚是以下限20万处罚,是不是有点轻啊?
处罚是应该的,但80万是奔驰金融西安店,还是整个的奔驰金融很重要。
如果是奔驰金融西安店被罚80万元,那么这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是整个奔驰金融被罚80万,那么有点儿轻了。
9月11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存在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北京银保监局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个处罚,显然是有根有据,也就是按律顶罚,确实是合理的。***源于西安奔驰女车主***带来的。但对于奔驰金融来说,这个处罚有点隔靴搔痒的感觉。
年报显示,2017年奔驰及Smart在中国市场中的销量已占全球销量的25%,达到61.67万辆新车。
2017年整个戴姆勒公司的总营收金额为1643.30亿欧元,同比增长7%,其中奔驰乘用车共实现营收946.95亿欧元,同比增长6%。集团息税前利润为146.82亿欧元,同比增长14%。其中奔驰乘用车业务(含奔驰轿车和Smart)的息税前利润为92.07亿欧元(按照2018年2月1日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722.54亿元),同比增长13%,销售回报率为9.7%,比上年增长0.6个百分点。
按照上述数据结算;我们能够粗略的计算出327.39万辆奔驰(含Smart)的平均零售价格为2.89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2.64万元)。
61.67万辆*22.64万元=1396亿元。也就是奔驰在中国市场一年的销售额差不多1400亿元。
这么大的销售额,其中应该大部分都是通过奔驰金融来服务,那么奔驰金融该赚多少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旅游被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旅游被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