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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投靠继母在京入户条件?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外省市户籍小孩投靠继母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2.小孩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生父监护抚养满三年以上(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做公证需满三年)并与继母在京共同生活。
3.继母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且未成年人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4.生父或继母在京有合法住房。
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继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北京65岁继母照看2个孙子累得腰直不起来,继子该怎样对待她?
7年前我家楼下搬来新邻居,由于我比较爱聊天就跟新邻居的老大姐聊了起来,这才知道老大姐姓王,我叫她王姐。是后嫁给现在的老伴的,老伴退休后又帮朋友照顾生意,很少在家,王姐没有工作,每月领600元低保(不知道现在涨没涨)自己没生育过儿女,老伴儿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在国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儿媳妇在一家商场打工;二儿子应聘一家食品公司做业务,儿媳妇自己开了一个家政公司,两个儿媳妇上下班时间不固定,老大家的是女孩7岁,老二家是男孩刚刚一周。
就这样王姐每天负责接老大,还要照看刚满周岁的老二,两个孩子等两个儿子休息时才能接走,洗衣做饭统统是她一个人料理,有时候几天不洗脸就出门,邻居们都说让让两个继子请保姆,但每次王姐都会苦笑这说:“后妈不好当,我闲在家里又没退休金,现在不看孩子以后谁管我呀?”
像这样的事情我相信一定还有,我们希望继子能够善待继母,让她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大家认为呢?
北京一继母长期家暴继女,强迫其彻夜捡垃圾。***判决剥夺继母监护权。你怎么看?
继母作为监护人未起到其监护义务,并导致继女遭受大量伤害,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剥夺其监护权是完全正确的,并且有法可依。监护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这样的继母可为丧尽天良,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不仅仅是需要剥夺其监护权,更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记得南京有一起相似案件,收养人作为母亲暴打收养的孩子,最后被判刑。而本案的严重性更为社会警示,继女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对其伤害太大。民政部门在取得监护权的情况下,希望对她有好的帮助,愿她有个好的生活。
北京继子女投靠好办吗?
好办理,但是有条件限制。受理条件:生母与继父必须结婚满三年以上,申请人由生母抚养,监护的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申请人(既继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继父身边没有子女。(继父事实上没有子女,即从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继父和前妻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判给前妻抚养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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