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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李鸿章禁止杭州与上海的航运原因?
禁止杭州与上海的航运原因与他创办轮船招商局有关。
轮船招商局是中国近代第一家现代化的航运企业,也是第一家公司制企业,由李鸿章等人于1872年11月在上海创立。
李鸿章想要利用轮船招商局来发展中国的海军和商业,抵抗外国的侵略和竞争。他为了保护轮船招商局的利益,而限制了其他地方的水运。
晚清的不平等条约为什么是李鸿章签订的?不能由其他大臣来签吗?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以后,中国被迫卷入近代条约体系中。李鸿章作为晚清重臣,自1871年以后代表清***签订了一系列条约,以不平等条约为多,其中《烟台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中俄密约》等最为人所诟病,正因此李鸿章在之后多年的历史书写中一直被视为卖国贼而存在。那么为何晚清以来的诸多不平等条约都以李鸿章为代表进行签订呢? 19世纪60年代,由于组建湘军、剿灭捻军、办理洋务等功绩,李鸿章政治地位也随之提高,对外交涉活动亦逐渐增多。1867年,李鸿章被任命为湖广总督,随后受理酉阳教案、遵义教案,展示了外交能力。1870年,李鸿章接替曾国藩作为直隶总督办理天津教案,同时清廷将洋务海防事宜悉数交付直隶总督,自此,李鸿章正式作为晚清重臣代表清***对外交涉。19世纪末期,清廷能臣渐少的局面也是李鸿章被推向外交前沿的重要原因。胡林翼于1861年病逝,曾国藩由于受理天津教案失败后于1872年郁郁而终,而左宗棠向来主战并且在1885年病逝,晚清名臣相继去世,其他官员更将外务视为“畏途”,由此,李鸿章受命于危难之际,与列强不断斡旋。李鸿章的外交能力在清廷首屈一指。在此之前,晚清的外交条约多由耆英、桂良、奕忻等满清贵族代表签订,而他们的外交能力与李鸿章相去甚远。李鸿章的眼界认知与外交能力极大地超越了同时期的晚清王公大臣。他虽为儒家进士出身,但他为人善于变通,在主持洋务运动中,接受了西方传来的国家***观念和国际公法等近代理念;并且在薛福成、马建忠等留学归来的幕僚影响下,李鸿章比同时代的士大夫更为了解国际公法,是当时清廷屈指可数的具备世界眼光的重臣。李鸿章为人灵活务实,他认识到传统封贡体系和华夷秩序已经衰落,并接受了近代国家***观念和条约体系。因此,相比于之前签订合约的耆英、崇厚等人,李鸿章具备较为完善的外交理论和谈判策略。伊藤博文对李鸿章深为推崇,认为他是“大清帝国中唯一可与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 李鸿章视军事力量为国家实力根本,他认为中国的军事装备不足以对外开战,因此在越南谈判、甲午谈判及庚子谈判中,李鸿章力求媾和,并为此不得不让出诸多国家利益。并且,在当时内忧外患的局势下,清廷衰弱***,而朝廷内部纷争不断,使得李鸿章的诸多变革主张深受牵绊。国力衰微,局势如此,李鸿章纵有惊世之才亦难力挽狂澜,因此,代签诸多不平等条约亦是不得已而为之,更是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之举。可以说,李鸿章以其亲身实践见证并促成了晚清中国从传统的东亚封贡体系向近代条约体系的转变,同时也因国家衰弱和自身局限而成为了晚清不平等条约的替罪羊。
这个投降也是有瘾的,投降也是一种另类消费,比如现在的一些暴发户,东西不贵不买,东西不贵,配不上自己的身份!投降也是有瘾的,与消费一样,不投降过不得,凡是对外交涉,不是想着怎么赢,而是怎么不得罪洋大人,怎么出卖国家民族利益,自己能从中得点好处,或混个脸熟脸热,当思维成为定式,不让他投降心里就过不得,就找各种理由抢着签投降条约,从而变成帝国主义的乏走狗,见帝国主义就低一头,明面上还说我为国家民族在帝国主义分子面前受气云云……比如与法国打赢了也签了卖国条约!再比如用国家钱的打造***海军,却打不过小日本,陆军能打赢却用人不明,用了个叶士超跑路将军,据说这个叶跑跑打太平军、捻军非常凶悍(不理解),做为军事、外交的总理大臣,军事打不赢,外交上投降……早死早了!
皇上是绝不可能代表清***签订不平等条约的,作为清国最高元首,皇上自然知道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厉害关系,所以肯定是找一个替罪羊的。李鸿章就是最合适的人选,李鸿章既懂西方礼节,又有外交手腕,在谈判桌上能最大限度的止损,所以纵观整个清朝也只有李鸿章能当此大任了。
李鸿章是晚清时期少有睁眼看世界的官员,面对洋人恐吓这个老头也能够扛得住,极力挽回大清的损失。比如在中日马关谈判中,李鸿章用一枪换来了减免一亿两白银的赔偿。在和八国联军的谈判桌上,李鸿章与八国代表斡旋,分化瓦解利益诉求不同的列强,最后促成了这当时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外国人对于李鸿章的评价还是比较高的,称李鸿章为“东方脾斯麦”。尽管李鸿章本身也有很多问题,比如说在廉政方面有较大问题,在党争方面斗的也很凶。虽然丧国辱权,但是在晚清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来看,李鸿章已经做到了一个臣子该做的了。
首先看看李鸿章都和外国签订了那些不平等条约
李鸿章一生签订了30 多个条约,由李鸿章作为清***代表与列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有:1871 年8 月《中日修好条约》;1876 年9 月中英《烟台条约》;1884 年5 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1885 年4 月中日《天津条约》,同年《中法新约》;1895 月中日《马关条约》,同年11 月,中日《辽南条约》;1896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中日《辽南条约》;1896 年3 月,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6 月《中俄密约》;1898 年6 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1901 年9 月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等。
为什么清朝那么多不平等条约都是李鸿章作为代表签订的?
首先,要讲一讲清朝的外交制度。
清代早期和中期,处理涉外事务的部门是理藩院和礼部。直到第二次***战争之后,清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理衙门下面主要负责外交的就是北洋大臣,北洋大臣一般是由直隶总督兼任,李鸿章长期担任直隶总督,所以就长期兼任北洋大臣,这样清廷诸多外事事务都是李鸿章经手,所以很多条约都是他签订的,也不足为奇了。
其次,丧权辱国的条约不能让皇亲贵族签署,要找个***被黑锅
总理衙门事务大臣,一般是皇亲贵族重臣担任,限于传统观念,亲贵一般不亲自处理涉外事务,参与外交谈判。清廷不愿意直接与外国列强直接打交道,其认为与列强直接谈判是一种降格。对于清廷而言,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签字者,自然不能是皇亲贵族,皇亲贵族不能承担这个责任,李鸿章也就成为一个背锅侠了!
李鸿章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李鸿章与俾斯麦、格兰特并称为“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纵然是有些人这么评价李鸿章,但是他还是逃不了国人对他”卖国贼“的称呼!
近代洋务派创办的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有哪些?(有8个)时间地点创办人?
近代洋务派创办的军事工业主要有:江南制造总局(李鸿章),上海轮船 招商局(李鸿章),福州船政路(左宗棠),安庆内军械所(曾国藩)。
近代洋务派创办的民用工业主要有:天津机器制造局(崇厚),湖北织布局(张之洞),天津开平煤矿(李鸿章),湖北汉阳铁厂(张之洞)。
洋务运动进行三十多年虽然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但洋务运动引进了西方的科学技术,使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近代企业,在客观上为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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