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旅游遛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西安旅游遛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哪些地方可以遛狗?人不多环境也不错的?
长安广场人太多了了,大学城人少环境也好,从政法开始往西路上溜溜就很不错,我就特别喜欢那段路,马路宽敞干净,空气清新,树木葱郁,可以休息的广场区域有盛世商都、新区***、樱花广场等都很不错,
西安规定遛狗不拴绳被查三次,五年内禁止养狗,你怎么看?
一个字“好”!***的举措非常好,狗与人共同乘车,乘电梯,使人无耐。有的人不自觉,遛狗过程中自己狗拉完屎,熟视无睹,给行人埋下隐患,给环卫工人增加麻烦,希望***能持之以恒。
这样的规定太宽松了,应该是:凡溜狗不牵绳的,有证的狗第一次罚500元,第二次捕杀;无证的狗以流浪狗对待一律捕杀。一个管理有序的城市能允许流浪狗到处乱窜到处伤人吗?
头条上关于养狗的消息很多,这是我看到的最让人高兴的一条消息,因为它不再是空谈,而真正付诸实施了。
西安对养狗进行管理,不拴绳,不携带养犬证等行为将得到查处,连续三次违规,5年内不得养犬,而且警方与小区保安联手,对养狗进行管理,办法有效合理,应该推广开来,让大家有个文明和谐的环境。
养狗没错,但养狗成了公害就不好了。网上对养狗讨论的这么热烈,就因为养狗已给大家的正常生活带来困惑。干净的街区有狗糞,人来人往的街道突然窜出一条大狗,让人们厌恶或惊恐不已。至于因狗的原因造成人的伤害与***,更是多的很,这些现象怎么看也和我们今天的生活格格不入。
在对养狗的认知上,出现了我们想不到的分裂。某些观念甚至有变态的倾向,反对捕捉流浪狗,反对吃狗肉。因为狗,有些人表现出了过分和不应有的失态。由于认识上的混乱,导致一些养狗的人基本上不遵守社会生活中大家的一些共识。狗在某种程度已成了社会公害。
西安这件事做的好,就是把争论变成了行动。对流浪狗的管理,之前早有法律规定。但对养狗规范化,即便有的地方有也由于没抓紧,几乎废驰。如今西安这么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治理,以前的废驰现象一定会有所改观。这样大家也便于效仿,大家都行动起来,在狗的饲养和管理以及流浪狗的处置上形成一整套的方式方法,有规可依,有例可循。结果一定会让养狗与不养狗的人都能接受。这个看似争论很厉害的事就很容易解决了。
反正我天天上街买菜,都能看到左一堆狗屎,右一堆狗屎,有些巳经被踩的稀粑烂了,实在恶心,为什么要规定三次不拴绳才处罚呢?这样的处罚完全没有站在不养狗的市民角度吧!一次不拴绳都有可能发生狗咬人的***!为什么要宽容到三次?那如果在三次之内其中一次发生狗咬人***,是该狗主人负责呢还是该由处罚单位负全责???
西安:警方整治公园遛狗,首次警告登记,二次罚款200元, 你怎么看?
作为社会关系中各自独立的个体,只要坚持自律并保证个人的爱好不对他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和伤害,本无可厚非。毕竟个体之间有共性也有个性,如此才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只在乎自身个性的飞扬,只在乎自身利益的得失,忽视了自身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和伤害。举个例子,电梯中曾经遇到一位带着宠物狗的老太太,未拴狗绳,狗自由自在的穿梭于人的脚旁,这踩一下、那舔一下。由于是夏季,大多衣衫单薄,感觉过分便有人提醒她把狗抱起来。老太太顿时义愤填膺的大喊:“我家狗没病!舔一下又咋了!”而后另一位老人驳斥道:“你自己爱狗,但无权让全天下的人都爱狗!”电梯里顿时一片附和声。老太太自知理亏,匆匆出了电梯,嘴里却仍不断咒骂着!如此之人,怎么办?必须有人去管!而且不能不痛不痒的管,必须让他感觉不守规矩的代价自身无法承受才能帮助其自发自觉的遵守,所以按照我国城市人均年收入来说,100-200是远远不够的!罚款不是目的,是必要的手段!建议1000起步,针对各种不同严重程度依次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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